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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博士后经费资助来源多样化

2013年08月15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

博士后资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美国博士后制度的重要特点。以前,博士后人员大多从国家和学校的各种基金中取得经费支持。进入70年代后,经费资助来源趋于多样化,并形成了三大类型的资助来源:博士后研究基金、联邦政府的培训拨款和研究经费。

第一种经费资助来源是博士后奖学金。全国性竞争的博士后奖学金开始得较早。后来少数研究型大学也被选择设置博士后奖学金。博士后人员可以选择对他的需要和兴趣最适合的大学和指导他的高级教师。

第二种经费资助来自于联邦政府的培训拨款。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等政府机构通过给部分高水平的大学和系拨款,为这些专业领域提供培训博士后的资助。这些博士后的培训包括某些课程和从事某些研究计划,它们有时是由高级教师带领博士后人员组成一个领导小组、有时则由博士后人员自己选择研究课题。

培训拨款与研究基金的区别在于:接收培训拨款的博士后是由大学自己来挑选的,而接收基金的博士后则是由全国性机构来选择的。  

第三种资助来源是研究拨款或合同。目前,该种形式的经费资助增长得最快,是大多数博士后的主要经费来源。大学的教授们在取得政府或企业的研究项目和合同项目后,往往需要大批的博士后作为研究助手。这些博士后一般不能自己选择研究课题,他们的费用是在研究项目中支付的,并得到政府机构或合同方的认可。大学教授们对招收博士后普遍有浓厚的兴趣,因为博士后多是来自其他大学,能够为研究工作带来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技术。博士后们也可以进行许多非正规的教学工作,为指导研究生做一些工作。

除了以上三种类型的博士后主要集中在大学里。还有一种就是在联邦政府的研究机构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这些博士后人员一般限定于美国公民。  

除了博士后奖学金、博士后培训拨款及研究拨款和合同这三种博士后资助之外,还有第四种情况,那就是博士后人员为了接受教育和得到研究工作机会,少数人宁愿在得不到资助和薪水的条件下申请博士后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