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移民签证需回母国面签|访学/博士后/联培博士如何应对
近日,美国国务院发布了新规,所有非移民签证均需回母国面签。而赴美访问学者、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博士都在新规范围内。该新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应对?本篇知识人网小编予以分析并提出建议。
美国国务院在官网发布公告,从2025年9月6日起,所有非移民签证(Nonimmigrant Visas,简称NIV)的申请人都必须前往自己的国籍国,或合法居住国的美使领馆进行面谈申请。
(美国国务院官网公告截图)
这意味着,对于只有非移民签证类型的人来说,如果签证过期就必须要回到国籍所在国进行签证了。过去常见的“跨国申请”或“第三国面签”策略,如在美国的华人,当签证过期时,如果要续签,为了节省时间会选择在第三国寻找面谈预约名额相对宽松的渠道,如就近前往加拿大、墨西哥等第三国办理美国签证。
新规落地实施后,若申请人无法提供在第三国的居住证明,便无法再采取这种操作方式。
新规的主要内容
一、自规定生效日起,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包括:B类(旅游、商务)、F类(留学)、J类(交流访问)、H类(工作)、L类(跨国公司调派)等多个类别,均须前往其国籍所在国或当前居住国的美国使领馆提交签证申请。
若申请人选择以“居住国”作为申请依据,则需提供充分且有效的证明材料,例如长期签证、工作许可文件或学习证明等,以此确认真实合法的居住身份。
二、若申请人错误地选择了签证申请地点并完成缴费,那么,该笔费用将既无法获得退还,也不能转至其他美国使领馆使用。
三、如果选择在非国籍/居住国申请签证,可能面临更长的等待时间。
四、新规特别强调,若申请人在“第三国”提交签证申请,将面临更难以满足签证条件的困境。究其原因,在于签证官在“第三国”的审核场景下,往往缺乏足够充分的信息来有效判断申请人与其国籍国或居住国之间的紧密联系,进而更倾向于认定申请人“不具备足够约束力”。
五、通常情况下,已经完成预约安排的面谈不会被取消。
六、不受影响的签证类型
A类(外交签证,如外国驻美使节)、G类(国际组织签证,如联合国工作人员)、C-2/C-3类(与联合国相关的过境、官员签证)等类别签证,这些持有人基本不受影响,还按原来的流程申请即可。
特殊情况:如人道主义原因、医疗紧急或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例外申请。
对于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培博士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签证类型:访问学者、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博士多是J1类或者是H1b签证(博士后),其配偶及子女是J2或者是H4签证,都属于非移民类签证,均在新规范围内。
近年来赴美的访问学者、博士后及联合培养博士,即使学习及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如2-3年,但多数也只给1年期限,以后视情况予以续签。以往有的学者签证到期,或者更换签证类型时,可能选择在美国或者第三国续签,如:“美国境内换签证|城市规划专业美国博士后/年薪5.4万美元”。插入链接
以往回国签证的担心基于以下几点:
1.回国签证的高成本与长等待。往返国内的时间长,机票价格也不菲。且现在美国驻中国的使领馆面签预约周期动辄数月甚至更久。而在第三国(如加拿大、墨西哥),往往更快能约到名额,抢占更快的面签窗口。
2.回中国签证被check的几率会更高。如一些STEM敏感行业,是属于重点审查领域,一般“先审后批”,导致check概率更高,尽管check不代表一定拒签,但会导致签证延迟几周到几个月。
但在美国签证新规面前,回国面签成了必须,第三国面签已经称为过去式。除非在拥有长期签证或者永居的第三国进行面签。
如何应对:
1.选择在美国延续DS-2019表格。如果原接收方或者新的接收方给予延续或者转换新的职位,即使签证到期,也可以不回国,只需要HR办理新的DS-2019表格即可。
2.选择合适的机会回国探亲。首次签证时选择多次往返,尽量在签证有效期内选择回国探亲,避免因签证过期而重新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