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立法学研究团队2025年招聘2名博士后
发布时间:2025-05-09
截止日期:2025-12-31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所属省份:浙江
工作地点:杭州
浙大城市学院立法学研究团队依托浙江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人员两名,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入。
一、招聘条件
1.近三年内获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申请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毕业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所在学科具有较高影响力,并在相关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研究论文,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
4.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有志于从事中西方立法理论、立法评估、立法实务工作。
二、人才待遇
1.博士后薪酬实行年薪制。26-37万元/人,具体由学院根据研究人员情况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报以下国家及浙江省博士后资助项目,所获资助经费与学校薪酬叠加发放。
待遇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应届博士生可申领杭州市应届生补贴10万元。
4.按杭州市当前政策,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留杭,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享受市财政40万元博士后留杭补助;若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的还可申请购房补贴100万元。
三、支持政策
1.博士后进站后按学校规定可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站期间,若申请参加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额可单列。
2.博士后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博士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在学校集体户口落户。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等享受学校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四、合作导师
浙江大学
葛洪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立法学学科负责人。
郑春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
浙大城市学院
黄镇浙大城市学院特聘研究员、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助理。
五、应聘方式
1.博士后的招收按照双向选择、确保质量、程序规范、择优录用的原则,注重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的考查。实行合作导师、学院、学校三级遴选。
2.全年接受博士后申请。有意向者请将详细个人简历(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证明,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学科专业对应的招聘邮箱,并请在主题上注明应聘博士后+姓名+专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洪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280136,
13967118853
邮箱:honglm@hz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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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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