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2017年4月诚聘优秀博士后
| 招收类型 | 基本条件 | 科研水平 | 
|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师资博士后”) | 1.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2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学校,并全职在校工作。 3.在站工作期限为36个月,最多可延迟至48个月,最低不少于21个月。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有主持或以主要参与人参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且至少有3篇论文被SCI二区及更高级别收录(限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 2.获得本学科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奖项、专利或其它突出业绩,经学院组织的专家组审核,认定其科研业绩符合进站条件。 | 
| 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学科博士后”) | 1.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面向社会招收,在校主要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由外单位委托培养。3.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最多可延迟至48个月,最低不少于21个月。 | |
| 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联招博士后”) | 1.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省内各高校、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科技研发基地因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需要,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事、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主要在联招单位、企业或基地开展工作。 3.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最多可延迟至48个月,最低不少于21个月。 | 
| 招收类型 | 待遇津贴 | 
| 师资博士后 | 1.在站期间不纳入事业编制,参照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执行,享受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2.按校聘副教授标准发放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享受每年6万元工作津贴。 4.科研启动费:非实验性6万元,实验性10万元。 5.鼓励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并提供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 | 
| 学科博士后 | 1.享受在职单位相关待遇。 2.科研启动费:非实验性3万元,实验性5万元。 | 
| 联招博士后 | 1.享受招收单位(企业)的相关待遇。 2.科研启动费:非实验性3万元,实验性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