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博士后之家>>国外博士后>>相关政策>>正文内容

美国技术移民所需申请文件

2010年05月11日
来源:凯胜
摘要:
(一)申请表格

  (1)I-140表,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

  (2)ETA-750表,即"外国人工作证明申请表"(如果属于劳工部划分的A类职业中的申请人需填写此表),也就是说,只有职业移民类别中的第一优先职业类(优先工作人员)无须向移民局填报此表,其余均需填报此表。

  (3)申请费。

  (二)普通类别的证明材料

  普通类别指需要首先申请劳工证的所有类别。其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获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向移民局申请时,需要提交该表(即劳工证)的正本。

  学历证明。劳工申请表中所包括的关于申请人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证书等。如果申请人是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接受的教育,则最好能够提交经过文凭评估的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劳工证申请表中所包括的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或经验证明。这些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原雇主的信函或经公证的证明、或提交其原有的工资税单或同事工友等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具有某种必需的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叙述性证明。

  申请人获得雇用的证明。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职责、报酬等。如果已被雇用,则应提交个人工资税单等。但第一优先职业类中的第一小类及第二优先类别中"国家利益豁免"类可免除事先获雇用的要求。

  雇主支付薪资能力的证明。不少被移民局拒绝的申请,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认为申请人的雇主公司太小,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规定的薪资。为证明支付薪资能力,雇主需提交最近两年的公司税单,包括利润,工资税等等,还有资产平衡表、损益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说明雇主的财务状况。

  如果是新公司,则不必要求两年的税单。没有税单的公益性公司则需提交年度报表,当然,证明付资能力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公司越小,要求提供的证明则越多;公司越大,要求提供的证明则越少;如果是国际著名的大公司(如迪斯尼乐园、环球影片公司),则根本无需提交任何证明。

  (三)特殊类别的证明材料

  特殊类别指免除劳工证申请的类别,包括移民局规定的豁免和劳工部规定的豁免。特殊类别除上述有关材料须全部提交外,还应按其具体的不同类别提交如下有关材料:

  具有特别能力者

  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者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成就者的证明,主要是所获的国际性大奖。如果未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奖励,则应具备以下所列中至少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

  (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谋体所记载或报导;

  (4)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年薪至少10万美元);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需从事教学或研究至少3年并应提交原雇主的证明信函,如果是在美国大学担任教授,该学校须证明这一职位是终身职位或者终将成为终身职位;如果雇主是私立机构,则应证明该雇主曾取得过突出的研究成果并雇有另外3名以上的全职研究人员,除此以外,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中至少两个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

  (1)因为学术成就而获得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学术成就方能参加之有关学术协会的成员;

  (3)其工作或成就被他人在专业出版物中予以专门记载或介绍,

  (4)作为行业评委的成员;

  (5)在科学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其学术著作或登载其学术文章的专业学术期刊为全世界发行。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以优先工作人员类别申请永久居留,无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表格和其他证明材料应按照申请L-1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

  理疗师

  理疗师是劳工部划入豁免劳工证申请的类别,以理疗师申请职业移民,除了上述(一)、(二)项所列有关表格和材料外,还需提交州一级的专业执照证明或通过州一级执照考试的证明,如果既没有执照又未通过考试,则应提交州一级理疗师执照机构出具的资格证明。

  根据1996年移民改革法,从事健康护理工作的人,除了需要通过专业执照考试外,还须通过外国护理学校毕业生委员会的考试并有符合其工作要求的英语水平,健康护理人员(医生除外)主要包括:护士、理疗师、职业辅导治疗师、医疗技术人员、助理医师等。

  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

  要证明申请人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的三项并提交相关证明:

  (1)具有与其杰出能力有关领域的学术学位;

  (2)在该领域内从事全职研究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该行业的专业执照;

  (4)属高薪阶层(年薪至少75,000美元);

  (5)为有关专业协会成员;

  (6)在有关行业取得了公认的成就或贡献。

  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者

  要证明申请人是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的人,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两项并提出相关证明:

  (1)获得过国际公认的奖励或奖品;

  (2)作为经过挑选方能参加之国际组织协会的成员;

  (3)其作品为专业出版物上所介绍;,

  (4)作为或曾经作为国际性比赛或活动的评委成员;

  (5)在科学或学术上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在国际性刊物上撰写过科学或学术的专业文章;

  (7)其作品在至少两个国家展出过。

  宗教人员

  从1997年10月1日起,宗教人员作为职业移民类别仅包括神职人员,如牧师、神甫、修士、修女、和尚、尼姑、传教士等,原属这一移民类别的宗教工作人员。

  宗教人员申请职业移民,除普通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其资格证明,这些证明主要包括:其从事该宗教职业的官方证明、执照或其他证明。

  宗教领袖或总部所出具的证明信函,须证明申请人从事该宗教职业的性质及工作时间。要符合这一类别,申请人从事其职业工作至少超过2年。

  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对有些案例,移民局除了规定雇主提交材料,往往还进行独立的调查。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雇主及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其时间长短不等,但通常超过1年,有的甚至超过2年。如果申请被搁置很长时间没有音信,则属于可能被调查的类别,而且一般正处于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