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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招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人才启事

2019年01月22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国内博士后招聘,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招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人才启事

  发布时间:2019-01-21

  截止日期:2019年9月15日

  工作地点:哈尔滨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方式:网上系统

  需求学科(供参考)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面向国外高水平大学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招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人才。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引进单位,按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要求,足额配套资助经费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根据我校《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有关规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按讲师聘用,享有学校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hehong@helmholtz.cn)。

  (四)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六)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七)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八)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九)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四、申报时间

  申请人全年可随时申报,学校随时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以315日、615日、91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即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15日收到的申报材料参加2019年第一次评审,以此类推)。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

  五、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入选结果。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附件1或附件2)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版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递交或寄送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注:《申报表》中“推荐单位”栏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汇总、审核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填写引进单位推荐意见,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并在每批次时间节点前,分批次于314日、614日、913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5月、8月、11月分批次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没有涉密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获资助人员应在获选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来校(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办理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学校将依照相关要求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四)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资助经费(或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定账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堃

  电话:86-451-86418561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楼423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docx

  附件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英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