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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4年03月10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根据2014年选拔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范围将扩大至全国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扩大至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高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扩大至所有设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和各艺术团体。

  从今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下一年的3月;西部和地方项目申报时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也将调整为1年;今后,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将调整为3—24个月。

  选拔计划提出,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如将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年度审核,根据学业进展情况及国外导师评价意见决定是否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终止学业。

  根据选拔计划,此次将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1300人,比2013年增加17%。

    2014年新变化:因为各项目申报时间调整,申请者可以先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如未被录取,还可以申请地方合作项目。

    一、 主要申请条件

    1、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外语水平需达到《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标准者,如系学校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二、选拔录取程序

    1、2014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20日。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国际合作处审核。

    2、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3、受理单位在5月15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8月公布。

    5、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有意申报的教师需做好以下准备

    1、及时联系并获得符合要求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2、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3、撰写国外研修计划;

    四、外语考试及培训部信息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2013年下半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定于12月7日-8日举行,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25日。拟申请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报名网址:http://sk.neea.edu.cn/index.jsp

    以上通知仅作为申报参考,具体信息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项目选派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