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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的博士和博士后客座奖学金项目

2013年07月15日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客座奖学金由瑞典对外文化交流委员会提供给来自发展援助委员会官方发展援助受援国(一类)的申请者,中国是受援国之一。瑞典对外文化交流委员会可以提供约五十个奖学金名额。最终的奖学金发放数量取决于最后一轮申请博士学习或博士后研究的申请者的人数以及他们计划待在瑞典的时间(6个月、12个月或18个月)。

目标人群
本奖学金项目为博士生和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能到瑞典大学进行任何领域的学习或研究的绝佳机会。作为一名客座奖学金项目申请者,你可以根据下列模式来选择申请前往瑞典学习或研究:

1. 博士后研究:为期12个月或18个月的长期博士后研究访问。
2. 博士学习:为期6个月或12个月的长期博士学位研究访问。

奖学金金额
本奖学金金额为博士生每月12,000瑞典克朗,博士后每月15,000瑞典克朗。

申请条件
本奖学金针对的是来自上述目标人群、申请前往瑞典进行短暂全日制学习/研究的访问学生或研究人员。奖学金申请者没有年龄限制。

请注意,博士级别的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已经在其母校注册攻读博士学位。

亦请注意,博士后级别的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最好是2006年之后取得的学位。

然而,如果下列任一情况属实,你便不符合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奖学金项目开始时,你已经在瑞典生活了两年以上。
你拥有瑞典永久居留许可。
你拥有瑞典工作许可,且并非欧盟成员国公民。
你申请的是博士后级别奖学金,但你并没有博士学位。

曾经因为在瑞典大学学习或研究而获得过瑞典对外交流委员会的奖学金的申请者不具有优先权。

旅行津贴
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与奖学金相配套的旅行津贴。旅行津贴采取一次性总额补贴的形式。

中国申请者将获得15,000瑞典克朗的一次性旅行津贴。

保险
在奖学金项目期限内,奖学金获得者享有“瑞典国家集体保险”(Swedish State Group Insurance)提供的医疗及意外保险。

奖学金限制条件
奖学金期限为固定的6个月、12个月或18个月。奖学金期限不可更改或延长。

奖学金仅作奖学金获得者生活支出之用。不提供家属津贴。不提供实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