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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博士後研究人員相關制度及政策

2012年10月26日
来源:教育部
摘要:

一、    沿革簡述:

 

根據法國總理府令(Decret n° 83-1260 du 30 decembre 1983),於1983年起於「科學與科技公立機構」(EPST,包括「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國家健康醫藥研究中心」INSERM、「國家資訊與自動化研究中心」INRIA等單位),設置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有給職研究人員職位,可謂今日法國「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前身。

 

1999年起,法國政府科學研究部提供100個名額給具有博士學位之外國籍人士,從事研究工作,合約為期12個月,每月薪資淨額1830歐元。自2003年起,名額增加至400名,法國或外國籍人士皆可申請。在2003年以前,甫獲得博士學位者所從事的短期約聘研究工作,其經費來源主要是歐盟或民間基金會(醫學研究為主)。

 

理論上,具有博士學位且在公立研究機構進行研究者,係具有公務人員身份之研究人員。惟因應時代變革,相關研究機構亦得以「短期雇約」(CDD)方式聘請具有博士學位之研究人員,亦即一般所稱的「博士後研究」。

 

二、    法規:

 

(一) 根據2005年歐盟執委會《徵聘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建議歐盟各會員國:「各機構欲任用博士學位之研究人員者,應就甄選與聘任博士後研究人員事宜,明訂聘任規章與甄選細則,包括聘用期限以及工作目標。甄選過程應考量博士後人員於其他機構之表現,蓋因博士後職位僅為過渡性質,首要目標仍為提供渠等其他專業發展之可能性,以輔導其順利轉銜至具長期深入研究展望之領域。」(資料出處:歐盟執委會法規資料庫http://ec.europa.eu/eracareers/pdf/c%282005%29576_fr.pdf

 

(二) 法國對於「博士後研究人員」之法律地位,定位為「公務機構之約聘僱人員」(agent contractuel de la function publique),適用於《勞動法》第4.2章等各項「非終身雇用契約」(CDD)之規定。

 

(三) 200811月,巴黎上訴法庭(Cour d'appel de Paris)對一相關案件的判決也影響了「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法定地位。該案件係關於某「工業與商業公立機構」(EPIC)所不續聘的博士後研究人員。法院認為,由於博士後研究人員所從事的是「全職工作」,而非「教育訓練之加強」(complement de formation),故聘方解除其職務時,視同「非必要性的資遣」,故該合約到期之博士後研究人員應享有失業救濟金。此判決更加強化了「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短期雇約」(CDD)法定地位。

 

三、    現況:

 

(一)人數結構:法國自2003年以後,甫獲得博士學位的年輕研究人員,不具公務人員身份且於研究機構工作者,其人數開始大幅成長。截至20061231日為止,主要分佈情況如下(資料來源:大學校長聯合會(CPU)於20093月所公佈的《科學與科技性質公立機構暨大學院校約聘研究人員報告書》):http://www.cpu.fr/uploads/tx_publications/OST_etude_RH_pers.non_permanents_recherche.pdf):

 

(1) 科學與科技性質公立機構(EPST):1

 

- 共計5,200名約聘研究人員中,以「博士後」職稱聘用者為1,080人,其中以CNRS最多(705名),INRA居次(124名)。

 

- 平均年齡為30.2歲。

 

- 男性博士後研究人員佔總人數63.7%,女性佔36.3%

 

- 外國籍博士後研究人員佔總人數之47.8%,其中以INRIA比例最高(55.6%),CNRS居次(48.8%)。

 

- 以學科來說,「資訊、自動化與信息處理」領域所聘用之博士後研究人員最多(164名),居次者為「細胞生物、組織生物學與醫藥營養學」領域(150名)、「生化與分子生物」領域(106名)。

 

(2) 大學院校:2

 

- 根據各校回擲之有效問卷,共計9,836名約聘研究人員中,以「博士後」職稱聘用者為785人。3其中以Rennes第一大學最多(65名),居次者為Grenoble第一大學(61名)、里昂第一大學(53名)。

 

- 平均年齡為30歲。

 

- 男性博士後研究人員佔總人數63.7%500人),女性佔36.3%285人)。

 

- 外國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共253人,佔總人數之32.2%

 

- 以學科來說,「工程」領域所聘用之博士後研究人員最多(175名),居次者為「生命科學」領域(126名)、「社會科學」領域(85名)。

 

(3) 現有人數:

 

- 除了前述於20093月公佈之報告書之外,目前較無針對「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全國性普查報告。關於其人數與產官學界之分佈概況,僅能從各機構所分別公布之資料得知。

 

- 例如「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現有博士後研究人員共1,655名,包括「高教部補助之博士後研究」(post-docs Ministere474名、「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之博士後研究」(autres post-docs sur subvention d'etat20名、「自費博士後研究」(post-docs sur ressources propres1,161名。(資料來源:國家科學研究中心統計資料庫:http://bilansocial.dsi.cnrs.fr/

 

(二)薪資水準:

 

(1) 2006年底統計情況(資料來源:大學校長聯合會(CPU)於20093月所公佈的《科學與科技性質公立機構暨大學院校約聘研究人員報告書》):

 

- 科學與科技性質公立機構(EPST):稅前本薪平均值為2,214歐元(男性平均2,220歐元,女性平均2,202歐元),獎金另計。

 

- 大學院校:稅前本薪2,130歐元(男性2,181歐元,女性2,040歐元),獎金另計。

 

(2) 目前最新的薪資狀況,各單位不盡相同。以「國家資訊暨自動化研究院」(INRIA)為例,2009年時每月稅前薪資為2,357.3歐元,享有社會保險(securite sociale),合約終止離職時可領有失業救濟金。2010年提供57個博士後研究人員名額,每月稅前薪資2607.8歐元。(資料來源:該研究院網站:http://www.inria.fr/travailler/opportunites/postdoc/postdoc.fr.html

 

(三)政府支出:

 

(1) 2007年,法國政府在既有的700名博士研究人員(不一定皆以「博士後」的名義聘任)之外,額外增加100個名額;總預算共為2,785萬歐元,平均每個職位每年需支付34,812.5歐元。

 

(2) 2008年編列預算共2,810.7萬歐元,用以800名博士後研究人員名額所需的約聘費用,平均每聘請一位博士後人員,需支付2,908.52歐元(含薪資及其他各項雜支)。(以上資料來源:法國官方「政府效能表現」檔案資料庫:http://www.performance-publique.gouv.fr/farandole/2009/pap/html/DBGPGMJPEPGM172.htm

 

(四)運作模式:

 

(1) 具有「科學與科技公立機構」(EPST)、「工業與商業公立機構」(EPIC)性質的研究單位,接受政府補助,可以CDD約聘方式,短期聘用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包括「博士後」)。所聘用之研究人員可於上述機構所屬的研究室或實驗室、大學院校,或其他由法國高教部認可的接待單位,進行研究工作。各聘用單位可依實際情況,訂定實際工作細則,並根據人員資歷,調整給薪與獎金發放標準。

 

(2) 除了由高教部直接補助的研究機構之外,法國教育部、「國家研究署」(Agence nationale de la recherche,性質類似我國的國科會)、歐盟的「發展研究框架計畫」(PCDR),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也都編列有預算提供各研究機構聘用博士後研究人員。

 

(3) 各單位聘任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規定不盡相同,茲以2007年的情況為例,擇要說明如下:

 

- 以「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聘用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方式為例,應徵者需先依照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原則上聘用期限為一年,可申請延聘一年,或直接簽訂兩年合約。申請者必須為兩年內獲得博士學位者。2007年所提供的薪資為年薪3萬歐元(稅前)。

 

- 以「法國國家農業技術研究院」(INRA)為例,2007年所提供的薪資為年薪25,800歐元(稅前),合約兩年,申請者必須未滿40歲。

 

- 以「國家衛生及醫學研究院」(Inserm)為例,2007年所提供的薪資為年薪25,800歐元(稅前),合約一年,或者年薪38,640歐元(稅前),合約五年。

 

- 「國家資訊暨自動化研究院」(INRIA)於2007年所提供的薪資為年薪27,840歐元(稅前),合約最多不得超過兩年。

 

- 「農學暨環境工程研究所」(CEMAGREF)於2007年所提供的薪資為年薪25,800歐元(稅前),合約最多不得超過十八個月。

 

()企業界聘任博士後研究人員概況:

 

(1)法國政府於2008年推動新一代「科研退稅」(Credit d'impot recherche,簡稱CIR)制度,旨在通過國家對企業退稅之補助,使其得以加強研究發展(R&D)部門,增加競爭力。根據規定,凡農、工、貿易等企業以及合法立案之營利事業均可成為這項退稅的受益者。2009年政府在因應金融海嘯的振興計畫中,特別增列中、小企業(PME)之減稅補助預算,以鼓勵其從事研發創新。

 

(2)2008 CIR改革計畫規定,為提高博士後研究員之就業機會,企業若以「無限期雇用契約」(CDI)雇用博士學歷以上研究人員,政府將以雙倍補助該雇員兩年內之薪資費用。在促進產學交流方面,若私人企業委託公立研究機構、大學或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研發工作,政府將以雙倍補助其研發開支。(資料出處: 2008年法國教育部研究所得信貸指南http://media.education.gouv.fr/file/CIR/83/8/cir2008_22838.pdf)

 

(3)法國高等教育暨研究部長Valerie Pecresse20084月接受訪問時即表示,CIR這項政策,除將幫助企業靈活融資外,更將直接提高私人企業研發計畫之質量,並進一步促進公立與私人機構之合作交流。

 

(4)因應CIR改革政策,200812 INRIA、「法國中小企業聯合會」(Comite Richelieu,黎希留委員會)及「中小企業革新與成長贊助會」(OSEO)聯合簽訂第一份「中小企業與公立機構合作盟約」(Pacte PME " EPR "),這項合約不但促進雙邊贊助關係,更強化私人研發與公共研究之合作。

 

(5)關於法國企業界聘任博士後研究人員之業別分佈情形與薪資水準等,目前並無正式相關統計報告,各企業之聘任規定亦大不相同,茲以法國著名食品業者Danone為例,說明如下:

 

 - Danone1991成立研發單位Institut Danone,每年頒發「Danone食品與健康獎」,以支助食品營養方面之優秀研究計畫。2008年底提供入選之年度博士後研究計畫24,000歐元,合約為期一年,不得續約。獲獎計畫可於法國或其他國家進行,惟申請者不得超過40歲,且需為法國籍,並註冊於法國大學附屬研究單位之博士生,其研究計畫範圍需與食品營養研究領域相關。

 

原始資料來源:

 

1. 大學校長聯合會(CPU)於20093月所公佈的《科學與科技性質公立機構暨大學院校約聘研究人員報告書》):http://www.cpu.fr/uploads/tx_publications/ OST_etude_RH_pers.non_permanents_recherche.pdf

 

2. 國家科學研究中心統計資料庫:http://bilansocial.dsi.cnrs.fr/

 

3. 「國家資訊暨自動化研究院」(INRIA)網站: http://www.inria.fr/travailler/opportunites/postdoc/postdoc.fr.html

 

4. 法國官方「政府效能表現」檔案資料庫:http://www.performance-publique.gouv.fr/farandole/2009/pap/html/DBGPGMJPEPGM172.htm

 

5.2008年法國教育部研究所得信貸指南:http://media.education.gouv.fr/file/CIR/83/8/cir2008_2283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