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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观察:发达国家的诚信建设“秘诀”

2010年09月16日
来源:半月谈
摘要:
美国:撒谎的代价很大

  在美国著名的弗吉尼亚大学,有一条规定,每个入学的新生都必须在杰弗逊的铜像面前宣誓,不得背叛荣誉体系,“我以我的荣誉担保,我没有说谎、欺骗和偷窃。”在平时的作业、论文或者考试中,也必须要在首页上写下一段誓言:“我以我学生的名义起誓,我在这次作业(或考试)中没有给予或接受任何帮助。”

美国的诚信教育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的,他们的考试从来不需要监考老师,也不用监视器,因为只要你作弊了,就一定会被同学揭发。被举报作弊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在美国很少学生作弊。或许我们会疑惑,揭发后会不会导致同学关系的破裂?但在美国人的眼里,他们则会认为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美国的父母会在很小的时候,就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说谎,不能欺骗别人,欺骗是一种很丢脸的行为。

  诚信教育与社会惩罚,是美国维系社会诚信的两大政策。有一则典型的案例。几年前,美国一所学校的多名学生在完成生物作业时抄录了某网站提供的一些材料,任课老师就毫不客气地判这些学生的生物课得分为零。这位老师说,第一天上课她就和学生订下协议并由家长签字认可,协议说,所有布置的作业都必须完全由学生自己独立完成,欺骗或剽窃将导致课程失败。支持她的老师们说,教育学生成为一名诚实的公民远比通过一门生物课更加重要。

  更简单地说,美国的诚信体系是以严厉的惩罚来维护的。初到美国生活的外国人总会感觉美国人很傻很天真。事实上,美国人对他人的这种信任,并不是由于他们天性善良,也不是由于像某种“信仰”,而是有符合博弈论的严厉反击为基础的:如果有谁辜负了这种信任,就会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此很难再获得人们的信任。这里存在一个诚信积累的过程,所以美国人不敢轻易撒谎。

  这才是一个社会能有诚信的原因。一个诚信的社会不是没有不诚信的人,与其它国家的人一样,美国人中不乏害群之马,各种各样的欺诈不时见诸报端。但强大的法律保障首先使欺诈者难以漏网,不诚信的人终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将要付出终生的代价。少数“老鼠粪”,并没有毁掉美国的“信你”氛围。

  英国:政府民间齐努力,严厉打击欺诈行为

  面对社会上的种种不良现象,英国政府和有关机构采取的对策是,加强对欺诈事件的调查和曝光,以名誉、经济和刑事等惩罚方式来改善社会环境。

  英国国家经济研究协会曾于2000年底向内政部提交了一份名为《欺诈的经济代价》的报告,认为欺诈行为每年给英国带来至少138亿英镑的经济损失,英国公众每年因欺诈行为蒙受的损失,比盗窃造成的损失高17倍。报告认为,对经济的繁荣和稳定来说,经济犯罪行为与恐怖主义一样危险。

  专家建议英国政府建立专门的反欺诈调查小组,增加投入,防止有经验的调查人才流失。政府在关于修改公司法的白皮书中提出,财务审计中的欺诈将成为新的犯罪行为,企业负责人如果不能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诚实的信息”,可能面临入狱两年的惩罚。

  消费者协会之类的民间机构也非常注意企业的诚信问题,鉴于性质不同,它们把监督的侧重点放在一些性质看上去不太严重、但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上。例如,2002年英国消费者协会发起“诚实食品标签”运动,对超市食品的包装说明进行抽查,曝光那些名称夸大事实或说明文字有误导性的产品,通过这种方式来警告厂家和销售商要更诚实。

  对不同职业的从业人员,公众对其职业诚信程度有着不同的认知、期望和要求。2003年,一名曾在英国医院工作的印度医生被吊销一年行医资格,原因是他谎称妹妹和叔叔在“9·11”事件中遇难,以此为由向工作的医院请求休假。这一惩罚相对于其行为来说似乎过于严厉,但公众和有关机构认为,这件事反映出的不诚实的问题,是必须进行严惩的。

  消费者和公众本身的诚信是另一个问题。不合资格的人冒领养老金、救济金,是英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大问题。据统计,每年有20亿英镑被冒领。为此,英国劳动和保障部发起了“打击欺诈运动”,研究冒领者的手段,对身份、收入、纳税等的证明文件进行更严格的要求。一旦发现冒领者,政府、救济金发放机构、警察和法院都会采取相应的严厉措施。

  除了查处冒领事件,“打击欺诈运动”还在公共传媒上做广告,指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不可容忍的,一方面鼓励诚实、显示欺诈行为将受到惩罚,另一方面鼓励公众举报那些不诚实的行为。

  德国:诚信教育、严格监督,父母以身作则

  在描述德国人的性格特点时,“严谨、诚实、守信”是经常被提到的字眼,这与德国从小就抓诚信教育和家长以身示教是有很大关系的。虽然在现今的德国社会也不乏公司商业欺诈、个人偷税漏税等现象,但从总体来看,德国社会的诚信度还是很高的。

  德国的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家长有义务担当起教育孩子的职责。德国家庭里家长也都非常注重为孩子营造一个真诚的氛围。家长们普遍遵守这样一个原则:教育孩子诚实守信,家长必须作出榜样。

  在德国,你如果随地乱扔垃圾或者在没有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马上就会有人过来阻止你,并给你灌输一套遵守社会公德、为下一代作好榜样的理论。氛围教育不仅培养了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也规范了成人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诚信待人。

  培养诚信品格,一方面靠主观的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则要靠客观社会制度的监督。在德国,用以监督社会成员是否遵守社会秩序的最好途径就是社会信用记录。

  德国主要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并组成全国性的调查网络,形成以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征信信息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决策。在德国,个人的消费信贷已占银行贷款总额的30%以上,更有50%的德国人贷款买车、买房,使用信用卡更是“家常便饭”。而这些都是离不开德国已经普遍建立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个人信用可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事实和行为来标明,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视作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个人可以自由流动,却有一个伴随终生的社会安全号,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号码,每个人拥有一份资信公司做出的信用报告,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这份报告。有过不良的民事记录,甚至刑事记录的,如诈骗、空头支票、欠款不还、破产等,在你要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人麻烦得多,要多掏利息或保险费率。比如说,你开汽车由于你的原因出了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就要提高你的费率。

  不仅在信贷消费方面人们的行为受到监督,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监督也无处不在。就拿乘车买票来说,德国所有的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内均没有固定的售票员,公勤人员只是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可是在这里很少发现逃票的现象。原因很简单,如果逃票被查到,就会写入个人的信用记录,成为终生的污点。

  诚实不诚实,讲不讲信誉,值不值得信赖,通过信用记录,别人可以对你的社会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信用几乎成了一张社会“通行证”。

  当然,也不能说有了社会信用制度就杜绝了社会欺诈行为的发生。德国是一个高福利社会,优厚的社会福利保障也养成了不少德国人懒惰、无责任心的品性。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社会上只重收益,不讲职业道德的现象屡见不鲜。偷逃税、非法打黑工、骗取社会救济、做假账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条例,例如德国劳工局规定对非法打黑工的公民以及雇用黑工的公司进行罚款,除此之外,非法打工者所享有的失业救济金等社会福利将被取消,并记录在案。

  对逃税行为税务部门更是处罚严厉。德国税收实行申报制,收入多少,应纳税多少都由纳税人自己填表,自负法律责任。税务部门采取了抽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监管偷漏税者。对工薪阶层采取的是抽查方式,对高收入阶层则采取监控措施。一旦查出问题,绝不留情。

  严格完善的监督处罚措施不仅惩罚了违规者,也对不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再加上舆论监督,所有这些共同编织了一个社会自律和他律网络,为整个社会诚信气氛的营造提供了一个保障。

  日本:诚信成为全社会的信条

  日本的诚信教育几乎贯穿人的一生,在家庭中父母经常教育孩子“不许撒谎”,到学校里耳濡目染的是“诚实”二字,到公司里“诚信”几乎是普遍的经营理念。

  在日本,诚信教育并不是一句空话。

  日本学校有一种伦理课,诚实、善良、向上、奉献、谦让、名誉、正义是其主要内容。日本中小学生每人都有一本道德手册,名为“心的笔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记载着各种道德规范,诚实是重要内容之一。

  日本公司有企业伦理教育。1996年,日本经团联针对企业不诚实不正直的行为制定了企业行动宪章,后来又创立了经营伦理实践研究中心。很多企业的经营理念都是“诚实”,如日本佐伯建设公司在回顾80年的创业史时出版了一本书,名为《一路诚实》,“诚实”是该公司创始人的口头禅,“一路”是为了说明历任社长都继承了这一美德,在公司已经蔚然成风。

  企业广告宣传向来存在很多水分,往往大量使用夸张和溢美之辞吹嘘产品。而松下公司则反其道而行之,对于公司的缺点和丑事从不掩盖。这样有利于企业反省,对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诚实的宣言。

  日本企业弄虚作假一旦曝光,即使不倒闭也要大伤元气。2002年1月曾被日本人视为“白雪公主”的雪印公司,以进口牛肉冒充国产牛肉卖给国家,引起轩然大波。经媒体曝光后雪印公司于当年4月倒闭,公司主要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正因为诚信教育在日本已经深入人心,所以无论个人还是单位,弄虚作假被曝光即为社会所不齿,个人身败名裂,单位信誉扫地。

  瑞士:诚实守信的先行者

  瑞士人之所以能保持较高的社会公德水准,根本原因是他们诚实守信的传统民族精神。瑞士人很早就将诚信入法,1907年瑞士国会通过的《瑞士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的民法典之一。这部法典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行使任何权利,或履行义务,均应以诚实信用为之”,使诚信原则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许多瑞士服务行业都实行事后付账的方式,将账单寄到家中,在规定的日期内支付,其基础靠的就是信用。

  在瑞士,公德教育深入人心。瑞士人的公德意识通常不靠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体现,大多数人都能从小通过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做到自律自觉。几乎所有人都表示并不指望子女将来成就什么大业,只希望他们能遵纪守法,善良正直。

  在瑞士国家公务员中,有一个官职叫“价格先生”,专门负责监督餐饮、医药、旅游等行业的定价,防止不法商人哄抬物价。但自设立这一官职以来,很少发生“价格先生”处罚不法商贩的事件。在瑞士,商家倘若一味追求利润,不搞诚信经营就没有立足之地,早晚会被市场淘汰。